第164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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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怎么了?”念兹还有点摸不着头脑,回过头一看,原来是狼王来找他了。 念兹一直觉得在狼群所有狼中,朝夕的长相最标准好看的。 从耳朵、眼睛到鼻尖简直是黄金比例,尖尖的耳朵竖起来大小刚好,椭圆的眼睛既可霸气,又可以可爱温柔。 最奇妙的是嘴巴,长的刚刚好。再长一点就容易尖嘴猴腮,看着不像好狼;再短一点又有点太可爱了,不协调。 朝夕现在这样就非常刚好,标准且帅气,是只俊俏的好狼。 被念兹赋予高度评价的狼王用脑袋拱了拱他,“起来了,去安全的地方再休息。” 小狗赖在地上哼哼唧唧:“怎么还要挪地方呀,我爪子都走酸了。” 狼王歪了下脑袋:“那我背你?” “嗷呜!”这些念兹就来劲了,蹭得跳起来,爬上白狼为他低下的背,尾巴恨不得摇成螺旋桨:“谢谢大王。” 朝夕背着他往旁边走,小狗身上的披风垂下来,给它也罩在了里面。 两只脑袋贴在一起,更小的那只问:“怎么样,耶耶的肚子是不是暖暖哒?” “是。”狼王配合他:“你是发热小狗。” “嘿嘿~”小狗得意洋洋地晃脑袋,软软的耳朵在狼脸上蹭来蹭去,惹得狼心痒痒的。 好想找个机会咬一口,朝夕想。 不然老惦记着。 狼群停下的地方左右各有两座小山包,朝夕左右嗅嗅,选择了右边那侧,在众目睽睽之下背着念兹爬了上去。 给小狗都整不好意思了。 念兹本来只是想撒个娇的,看它走到山脚边,就打算下来自己走了。 但朝夕阻止了他:“别动,我带你上去就好。” “哼哼……也行叭。”群狼瞩目之下,念兹只好把脑袋埋进狼背的毛毛里装鸵鸟。 哎呀,还怪让耶害羞的呢。 众狼:麻木,且习以为常。 害羞啥呢,老大惯你也不是一回两回了。 狼群中,只有岚风眼神复杂地看着一狼犬交叠的身影。 它在心里比较:白狼比那只小犬高一截,后者趴在狼背上爪子都可以荡秋千;白狼还比他大很多,不论是体长还是身高,根本都不是一个型号的,小狗站在狼王旁边真就像幼崽一样。 虽然念兹已经澄清过很多次,它已经成年了,但还是…… 岚风深深叹了一口气。 造孽啊! . 经过一天的奔波跋涉,狼群终于在小山包的背风坡安营扎寨下来,开始进食休息。 在途中临时过夜,狼群一般会选择睡在一起,互相取暖,有意外情况也好通知同伴。 不过有了皮毛毯子以后,众狼就变成了各自抱团挤在毯子底下,只有没毯子的狼王孤身一狼。 它示意卡萨给大家分食物,最先分到的狼王拥有一整块纯肉干,越后面分到的,骨头和不好吃的部分就越多,这是没办法的事。 念兹领到的就是一块有很多小骨头的部分,不过他个头小,胃口也小,这些肉倒也够吃,就是要小心别把骨头吞下去。 萨摩耶的牙齿没法把骨头咬烂,那些碎骨头吞下去,可能还会划破他的肠胃。 自从上次,和岚风明说了它想让念兹当狼后的意图后,朝夕对念兹的特殊待遇又更明显一些,虽然原本就已经明显到大家都看得出来了。 但朝夕拿到它的食物后不吃,等念兹也领到他的那份,叼着肉干给念兹分的时候还是把其他狼惊到了。 优先进食和享用最好的食物,是狼王的特权,而现在,它在把这种权利慢慢和念兹分享。 念兹听到朝夕想跟它换食物的时候,也傻了片刻,连连摇头:“不要,大王你自己吃。” 朝夕把肉干放下来,目光落到被念兹艰难分出来的骨头上:“你不会咬骨头,吃不饱,我们还要走很长的路。” “吃的饱!”念兹和它强调:“我这么小一只耶,才能吃多少东西。而且难道大王就能吃骨头吗?” 朝夕一脸认真地点了头:“我能。” “就是嘛……啊啊啊?”念兹震惊地爪爪捧脸:“骨头要怎么吃?” 狼王淡定的给他做了个示范, 它丝毫不嫌弃那些细骨头是念兹从嘴巴吐出来的,直接嗷呜一口塞进嘴里,嚼巴嚼巴,锋利的牙齿轻易将骨头咬烂,然后吞了下去。 吃完后,它看向念兹,用眼神表示:就是这么吃的。 念兹:“……” 耶耶惊呆.jpg “所以,你把骨头给我,我的肉给你。”朝夕看似公平的说道:“我吃多少就给你多少。” “……”念兹欲言又止:“可是……好吧,那你少给一点哦!” 真的会有狼吃骨头啊? ——当然没有。 除非是生存环境很恶劣,缺少食物的时候。 狼群走在路上,确实需要缩减进食,但整个浪群会将最好的食物供给给狼王,何况它们还没有到达那个地步,不论是哪一只狼缩减了食物,也不应该轮到狼王才对。 只是朝夕不想要看到他养的小狗可怜巴巴啃骨头,也不想让其他狼贡献出它们的食物,所以它选择了把自己的肉干和念兹做“交换”。 念兹也不是一只真的小傻狗,他默默把这件事记进了心里,盘算着有机会,他高低得捉十只八只的猎物给朝夕补回来。